质子照射治疗颅底脊索瘤3 1例临床分析
质子照射治疗颅底脊索瘤3 1例临床分析
作者:陈继锁,杨玉霞,胡祥华,赵俊,陈庆
摘要:目的探讨质子照射治疗颅底脊索瘤的疗效及安全性。方法利用质子加速器行质子照射治疗颅底脊索瘤患者31例,照射野参考cT及MR影像学检查所见,包括肿瘤瘤床边缘外3—5 mm,行常规分割2 Gy/次/d,总剂量为边缘50.4~80 Gy(平均70.3 CGy)。随访12-48个月(平均27.6个月),记录I临床症状变化及复发情况;每3个月复查一次MR,记录肿瘤体积变化、复发情况及3年控制率、存活率。结果①治疗后所有患者均未出现新的颅神经受损症状,治疗后6个月29例头痛、头晕、眼球活动障碍、视力下降、声音嘶哑、吞咽呛咳等症状明显缓解;治疗后12个月另2例上述临床症状亦得到改善;无明显并发症发生。②治疗后6个月,复查MR示23例肿瘤明显缩小(>50%),5例轻度缩小(25%一50%);治疗12个月后全部患者的肿瘤均明显缩小,治疗后3 a有5例肿瘤复发;肿瘤3年控制率为87.1%,存活率为92.2%。结论质子照射治疗颅底脊索瘤疗效好、安全性高,尤适用于手术后残留及经放射治疗的脊索瘤;治疗后应密切随访,注意防治复发。
关键词:质子照射;颅底脊索瘤
脊索瘤是由胚胎残存脊索发生的肿瘤,位于中线骨骼部位、经蝶枕区至骶尾部的任何轴向位置均可发生,约35%发生于颅底斜坡。其特点为低度恶性、生长慢,以侵袭性局部生长为主,常有溶骨性破坏,肿瘤常较大且易累及周围颅神经,使大动脉移位或包绕并侵及海绵窦,手术很难彻底切除,且术后极易复发。以往常规放疗虽可延长生存期,但多数患者是以牺牲部分神经功能为代价的。质子照射为脊索瘤的治疗提供了一个新的方法,但目前国内应用较少。2004年11~2008年1 1月,我们采用质子照射治疗颅底脊索瘤31例,效果满意。现报告如下。
1资料与方法
1.1临床资料 本组3l侧颅底脊索瘤患者,男18 例,女13例;年龄20~58岁,平均41.6岁。临床表现为头痛16例,复视17例,眼球活动障碍16例(其中动眼神经麻痹7例,外展神经麻痹6例,动眼、滑车、外展神经均麻痹3例),视力下降15例(其中失明3例),面听神经功能障碍8例,声音嘶哑、吞咽呛咳等尾组颅神经功能障碍3例,运动障碍2例。25 例曾行开颅手术并确诊(其中1次手术15例、2次手术6例、3次手术4例),另6例未行开颅手术者经活检证实为脊索瘤;20例入组前18~48个月曾行常规放射治疗,放疗总剂量为50~60 Gy。
1.2治疗方法 均采用比利时IBM PROTEUS 235 质子治疗系统、美国Varian公司Polaris Proton Plan. ning System-Polaris质子计划系统及瑞士Varian公司研制的患者管理系统。患者佩戴用面膜固定的分次治疗定位头环,用16排螺旋CT及MR对头颅进行层厚为2 mm的无间隔扫描。扫描数据通过局域网传输到治疗计划系统工作站,物理师将CT及MR 图像进行融合以便更加清晰的显示肿瘤及周围的正常结构。临床医生和物理师共同设计治疗计划,根据治疗计划用质子治疗系统进行分次治疗。患者均行局部照射,根据具体情况给予2~3个射野,照射野参考CT及MR影像学检查所见,包括肿瘤瘤床边缘外3~5 mm,行常规分割2 Gy/次/d,总剂量为边缘50.4—80 Gy(平均70.3 CGy)。
1.3随访观察 所有患者均获得12~48个月(平均27.6个月)随访,记录临床症状变化及并发症发生情况;每3个月复查一次MR,记录肿瘤体积变化、复发情况及3年控制率、存活率。
2 结果
2.1 临床症状及并发症发生情况 质子照射治疗后所有患者均未出现新的颅神经受损症状,治疗后 6个月29例头痛、头晕、眼球活动障碍、视力下降、声音嘶哑、吞咽呛咳等症状明显缓解;治疗后12个月另2例上述临床症状亦得到改善;无明显并发症发生。
2.2肿瘤体积变化、复发情况及3年控制率、存活率 质子照射治疗后6个月,复查MR示23例肿瘤明显缩小(>50%),5例轻度缩小(25%~50%);治疗12个月后全部患者的肿瘤均明显缩小,治疗后 3 a有5例肿瘤复发;肿瘤3年控制率为87.1%,存活率为92.2%。
3讨论
脊索瘤为少见肿瘤,源于骨骼轴上残留的脊索组织,约1/3发生于颅底。在所有颅内肿瘤中颅底脊索瘤不足1%,约占所有原发颅底病变的6%。脊索瘤可发生于任何年龄,尤以40岁左右多见;男女比例为1.5:1。颅底脊索瘤分为三个亚型,即普通型、软骨样和低分化型,其中普通型脊索瘤占70%~90%,生长缓慢,质地软,黏液丰富;软骨样脊索瘤占5%~15%,组织学表现更为良性,有较长生存期;低分化型脊索瘤占10%一20%,恶性程度高,手术后常很快复发,生存期亦短。本组脊索瘤多数手术病理未进行亚分型,仅个别病例行进一步组织学检查。未经治疗的斜坡脊索瘤的自然病史极不乐观,平均生存期不足1年或发生症状后28个月。手术切除较大的颅底脊索瘤仍是目前主要的治疗方法,通常手术可缓解症状、明确诊断。与不全切除或活检相比,肿瘤全切除可降低局部复发,但过分强调肿瘤全切除可引起更多的手术并发症’1’2 J。各家报道的全切除或近全切除率为57.6%~78%,亦有报道全切除率为25.3%~45.3%。脊索瘤患者术后5年和10年的生存率分别为13%一51%和18%~35%。
以往认为对手术后残存的肿瘤给予50~60 Gy 的常规放疗,可减少局部复发的风险。但由于脊索瘤细胞多呈大囊泡样,细胞核小、分裂相少的病理组织学特点使其对常规放疗并不敏感,经50~60 GY 的常规放疗后常在2~3 a复发;而大剂量放疗有较高的致残率[3 J。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治疗更适合这种很少向远处转移的肿瘤,其中伽玛刀放射外科治疗能精确定位,使肿瘤吸收较高剂量的放射线,而最大限度保护肿瘤周围正常组织的功能,显著降低致残率;且治疗方法简便,可减少患者压力。2005年两个中心(Krishnan组H129例和Feigl组p1 13例)专门报道了伽玛刀治疗脊索瘤的情况,其肿瘤平均体积9.7~14.4 cm3,在50%的等剂量曲线下肿瘤周边平均剂量15~18 Gy,平均随访时间17~57.6个月。最长随访的Krishnan组2年和5年的实际肿瘤控制率分别为89%和32%。国内刘阿力等。61报道, 28例术后残存或复发脊索瘤患者经伽玛刀治疗后临床症状、体征好转或平稳21例(75%);患者3年和5年的实际肿瘤控制率为64.2%和21.4%,总生存率为90.9%和75.8%。上述作者一致认为伽玛刀对手术后残存的脊索瘤有一定疗效,且对小体积肿瘤效果更好。过高剂量放射线可使并发症的发生机率增大,尤其在那些有过常规分次放疗史的病例中。故肿瘤直径<3.5 cm,且对脑于及视神经等重要结构无压迫时,才能给肿瘤一个>18 Gy的有效照射剂量;肿瘤直径>3.5 cm或重要结构受压时,只有降低治疗剂量才不至于产生严重的后遗症,但治疗效果同时显著降低。
质子治疗系统有其独特的物理学特性,射线可被控制在不同深度产生一个动态的Bragg峰,从而使局部达到更大剂量来控制颅底肿瘤。质子与光子的剂量曲线对比显示,质子治疗时肿瘤后方的剂量迅速下降,即使肿瘤受到很大剂量照射时后方的正常组织也不会受到损伤。文献报道,质子放射治疗脊索瘤3年的肿瘤局部控制率为81。3%L7 J,5年肿瘤局部控制率为75%~82.5%。2008年1月,两个独立的研究机构对质子治疗颅底脊索瘤的数据进行了系统回顾,同时与其他放射治疗技术(包括传统的放疗、离子治疗、分次立体定向放射治疗及放射外科治疗)进行了对比,结果放射治疗被证实是术后控制肿瘤复发最有效的方法。特别是重粒子放射治疗出现后,质子放射治疗已经显示出优于传统光子放射治疗的疗效,且最长10 a的随访结果显示很少有患者发生与高剂量照射有关的并发症坤J。本研究显示,质子放射治疗后31例患者的3年肿瘤局部控制率达87.1%。可能机制:肿瘤与脑干及视神经等重要结构距离大于1 cm时,治疗剂量可达7 000~8 000 CGy,脑干及视神经等重要结构受到的照射剂量则<5 400 CGy,肿瘤会在6个月内迅速缩小,且在2 a内还会逐渐缩小,一般不会产生任何后遗症;肿瘤压迫脑干及视神经等重要结构时,即使肿瘤直径<3.5 C1TI,应用伽玛刀治疗的边缘剂量也仅能达9一12 Cy,很难达到较好的疗效。应用常规分次放疗,当肿瘤的边缘剂量达到5 500 CGy时,周围重要结构受到的照射亦达到5 500 CGy。如再提高剂量很容易产生严重的并发症;如应用质子治疗,肿瘤受到6 000 CGy照射时,周围脑干及视神经等重要结构受到的照射剂量迅速下降至5 000 CGy以下,不至于出现明显并发症。质子照射对于曾行常规足量放射治疗的复发脊索瘤患者有更大优势,经6 000 cGy以上常规放射治疗或立体放射治疗的患者,即使5 a以后复发也很难再次给予足量常规放射治疗 (因为即使第二次治疗肿瘤的剂量为5 000 CGy,周围重要结构经两次放射治疗的累加剂量也达10 000 CGy以上,很容易产生并发症);但如第二次应用质子治疗,大部分肿瘤受到5 000 CGy照射时,周围脑干及视神经等重要结构受到的照射剂量迅速下降至 2 000~3 000 CGy,出现并发症的可能性显著降低,且当肿瘤缩小后可进一步追加剂量,最好能达到 7 000 CGy左右。可见质子照射治疗对于术后残留肿瘤仍I临近重要结构及放射治疗后复发的肿瘤具有更大的优势;且可克服伽玛刀只能治疗体积较小肿瘤的缺点。本组肿瘤的体积为8~126(64±12,3) cm3,仍够取得较为理想的治疗效果。但现在世界上很少的中心拥有这种治疗设备,也并非所有的患者能接受这种高额费用的治疗;长期效果还需要更多病例的临床实践和长期随诊。
本研究显示,无论是临床表现还是影像随诊均提示质子照射治疗后1 a左右疗效较佳。可能机制:对这种很少转移、局部浸润性生长的肿瘤,质子照射治疗优于常规放射治疗,可显著减少放射性相关并发症;对于体积较大的脊索瘤,质子照射治疗明显优于伽玛刀。本组随访尚未发现与质子照射治疗相关的并发症,但对有常规放疗史的患者要适当降低处方剂量。Ares等∽1认为质子照射治疗时局部控制率降低与脑干受压程度和肿瘤体积>25 cm3 有关。本组治疗后3 a有5例肿瘤复发。其原因可能如下:脊索瘤本身特性;肿瘤体积过大;已经过一次放射治疗者在行质子照射治疗时剂量偏低(5例复发者质子照射治疗时剂量均<5 000 CGy)。此提示对射线敏感的脊索瘤同样也存在易复发的风险,临床应注意严密随诊,在肿瘤缩小时可安全补加剂量;肿瘤一旦向靶区外生长应及时再治疗。
综上所述,质子照射治疗颅底脊索瘤疗效好、安全性高,尤适用于手术后残留及经放射治疗的脊索瘤;治疗后应密切随访,注意防治复发。
来自山东医药2012年第52卷第43期